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公共服务 > 社会救助 > 政策文件

上犹县社会救助审批时效再提速!欢迎您监督

访问量:

自2021年起,我县低保、特困审批权限陆续下放至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切实兜牢疫情防控常态化民生保障底线,近日,上犹县社会救助领导小组专门下发文件,以五大措施推动社会救助审批时效再提升。

一是强化申请受理。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对申请人自主提交或委托乡村(居)申报的申请材料(含网络申报)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救助申请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务必组织乡、村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符合申报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系统上传县级民政部门。

二是强化信息核对。要求县民政局相关职能股室加强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督促,对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上传至省数字民政服务平台的救助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要完成信息资料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及时发起核对,并跟踪核对结果,确保新申请对象信息完整、资料齐全、图像清晰,线上线下完全一致。

三是加强监测,主动发现救助。要求县民政局相关职能股室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对乡村振兴局每月反馈的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未纳入社会救助的,各乡镇及帮扶单位必须在7天内完成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救助。

四是强化政策衔接。为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要求对社会救助对象从县级发起委托核对7个工作日未返回核对报告的,乡镇应根据入户调查的对象家庭实际生活困难情况,给予小金额先行救助(原则上不超过低保标准的3个月)。核对报告结果返回后,如果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政策的,及时转入低保和特困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作为一次性临时救助,同时补充说明情况。

五是强化过程监管。要求县民政局加大政策执行监督力度,抓好过程监管,对经办受理、审核委托、信息核对以及审批进行监督,确保环节畅通,高效服务整个经办过程。

    欢迎广大群众协同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积极监督我县社会救助审批时效,监督电话:0797-713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