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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投资项目加快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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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发改投资〔2021〕457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项目大会战”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现就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深化项目谋划、论证,夯实项目储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快项目推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把前期工作作为“项目大会战”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二、扎实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以及我省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瞄准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中央资金投向,扎实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科学谋划布局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夯实项目储备,实行动态调整更新、有序滚动实施,不断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结合地方投资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项目推进清单。

三、严格做好项目前期论证。严格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生态保护红线政策,扎实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积极优化项目选址或路线方案,尽量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等。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深入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确保建设规模合理、技术方案可行,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严格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审核,确保项目资金来源规范落实,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建设规范,深化、细化项目前期工作,避免在论证、审核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上项目,造成项目无法实施、频繁调整、效益低下等问题。依法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认真做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项目本质安全、顺利实施。

四、加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式审批改革,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环评、能评、水土保持、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快办理。对需国家层面办理的审批事项,加强跟踪衔接,做好沟通汇报,推动前期工作取得突破。

五、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要素。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专项债、企业债、国外优惠贷款、境外发债等资金资金,地方政府可用财力要积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引导协调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极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用地保障,积极扩充土地增量、盘活土地存量,对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内项目和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内的单独选址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等纳入重点保障的重大项目,全力争取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加大本地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力度,通过消化存量用地争取的用地指标要优先确保重大项目用地。强化建设条件保障,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前期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六、积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挂点服务制度、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前期工作协调推进制度。认真梳理筛选一批前期推进的重大项目,由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挂点服务,发挥领导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发挥重大项目工作专班作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对重大前期工作中的难点、节点问题,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或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