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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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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办发〔202152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1112

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根据《上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进一步明确如下:

 1.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2.讨论需要报告省、市政府或提请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3.研究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

    4.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以及未纳入年度计划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5.讨论财政预算草案及上一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财政决算草案相关事项。

    6.讨论通过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重大事项。

    7.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及其调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区片综合地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包括有偿使用、划拨)等事项。

    8.讨论审议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案件和重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

    9.研究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改革事项。

    10.研究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涉及重大资金和政策支持的文件。

    11.研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配置等事项,包括县属国有企业的设立、改制、重组;县属国有企业承担的政府确定(指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及对计划的修改;1000万元以上重大固定资产处置等。

    12.研究制定和调整水(含污水处理)、气、公共交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关系民生的重大价格政策。

    13.研究制定或调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4.讨论通过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战略框架、项目合作等协议或合同事项。

    15.研究对政府系统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重要考核、奖惩事项。

    16.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及政策重大调整等事项。

    17.研究以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和以县政府名义授予荣誉称号、聘用顾问等涉及的重大事项。

    18.研究财政性资金投资300万元以上或政府确定(指定)投资计划外需由县属国企出资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类项目的重大资金安排。

    19.研究地方性政府债务和国有平台债务工作,以及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20.研究动用预备费中单个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动用财政专项管理的大额专项资金单个金额500万元以上(有明确的安排依据、安排标准和分配原则的除外)有关事项。

    21.研究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

    22.研究县政府领导分工事宜。

    23.听取县政府部门重点工作汇报。

    24.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2日印发


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