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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犹县县城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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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犹县县城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实施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而制定。

三、文件制定程序

1.由县征收办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民的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初稿;

2. 初稿起草后,通过政务平台发至相关职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征询意见,召开了部门、法律界专家论证会,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上犹县县城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提交县司法局审核把关后,县征收办通过政府网公告、乡镇村组张贴及面对面与东山镇、黄埠镇、陡水镇镇村干部、村小组长、农户进行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合理的意见进行了采纳并对文稿进行了修改;

4.形成送审稿报送政府

5.由县司法局对送审稿进行法律审查

6.县司法局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县征收办进行协商后,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修改稿,经2023年7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按程序报请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

7.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3710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解读单位:上犹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解读人:征收办主任  曾勇
咨询电话:0797——8546299
联系地址:上犹县水南大道83号


原文链接: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犹县县城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