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作如下说明。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市政府办修订后下发的《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赣市府办[2021]5号)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我县2020年下发的《上犹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上府办发[2020]39号)文件已过期,且此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为确保工作持续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而制定。
三、文件制定程序
1.由县住建局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城市社区和公民的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初稿;
2.初稿起草后,通过政务平台发至相关职能单位征询意见,召开了部门、法律界专家论证会,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交县司法局审核把关后,县住建局通过政府网公告、相关单位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合理的意见进行了采纳并对文稿进行了修改;
4.形成送审稿报送县政府;
5.由县司法局对送审稿进行法律审查;
6.县司法局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县住建局进行协商后,对该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修改稿,经2024年3月1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按程序报请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
7.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4年3月22日,自发布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