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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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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深化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上犹县印发《上犹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有六章,三十条,设总则、登记类型、登记程序、登记管理、质押登记、附则等内容。

    一、出台目的

实施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颁证,有利于推进林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解决困扰林业经营主体确权、融资难题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激活沉睡的生态资源。

主要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上犹县范围内所有依法开展林业经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办法》自2025213日起施行,试行1年,林业经营主体可在试行期间按照程序进行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同时《办法》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时修订。

四、主要内容

1.什么是林业经营收益权?

林业经营收益权是指除林地所有权之外的,承包经营权或经营权拓展权能分置出来的经营收益权、使用权,包含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湿地环境、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非木质经营和获得补偿及入股、托管、合作收益的权利。

2.哪些经营类型可以登记?

林下空间种植养殖、林果采集、林业碳汇开发等多种经营类型均可登记,充分挖掘林业非木质经营潜力,促进林业产业多元化发展。例如,通过租赁林地在林下种植中药材、养殖家禽等。

3.如何进行登记?

1)受理。申请人需携带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经营合同及关联的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等材料,向县林业局申请登记,县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时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予以退回,并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补齐补正的材料2)现场调查。县林业局对林业经营状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涉及集体林权的需联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一同开展现场调查3)审核核实。现场调查后,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并书面告知原因;符合相关规定的,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县林业局将申请材料以及审核、核实意见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审批4)登簿发证。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向申请人颁发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县林业局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档案。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登记。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违反程序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撤销登记。申请登记完成后,林业经营内容发生变化,如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经营产品名称经营产品面积或界址发生变化,权利人向县林业局申请变更登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或产生法律纠纷对于权属不清、已抵(质)押查封或法律禁止经营的林地,不得登记发证

六、咨询渠道

上犹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上犹县犹江大道兴业财富世家东南侧约50米 联系电话:0797-854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