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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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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 
上犹县审计局局长  肖志宏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公安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着力揭示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审计在维护民生、防范风险、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增长更稳、结构更优、效益更好的高质量发展态势。总体上看,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综合实力稳步增强。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增长9.9%,首次迈上十亿元台阶,达10.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增长额增长均突破10%,较好地实现了年初预期目标,持续巩固稳中向好态势。同时,全年化解政府及融资平台债务3.66亿元,债务率比上年下降70个百分点,财政运行稳健、风险可控。 
——发展动能加速转换。通过取消多项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运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设置“一窗式”联审联办服务区等方式,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发展动能不断增强。持续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加强政银企融资对接,保持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整改工作高效推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县审计局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违反财经法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改进。 
   现将本年度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8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0461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4%,比上年增收9428万元,增长9.9%。财政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原国税部门完成49770万元,比上年增收8526万元,增长20.7%;原地税部门完成33544万元,比上年增收1479万元,增长4.6%;财政部门完成21304万元,比上年减收577万元,下降2.6%。 
2018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0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5%,比上年增收4866万元,增长8.0%。其中:县级税收收入44403万元,比上年增收5443万元,增长14.0%;非税收入21304万元,比上年减收577万元,下降2.6%。2018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665万元,比上年增支32917万元,增长12.7%。 
2018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0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9460万元、省财政批复上年结余收入1715万元、调入基金和存量资金收入36565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849万元(其中置换债券4025万元、新增债券19824万元),形成收入总计3072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66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024万元、一般债券置换支出62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46万元,形成支出总计305122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174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完成基金预算收入82381万元,比上年增收60659万元,增长2.8倍。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7249万元,比上年增长2.9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57万元,比上年增长2.7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16万元,比上年增长23.3倍;彩票公益金收入439万元,比上年下降48.7%。2018年实现基金预算支出73011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支44517万元,增长1.6倍。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2768万元,比上年增长2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057万元,比上年增长2.7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079万元, 比上年下降29%;彩票公益金支出2223万元,比上年增长17.1%。 
2018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8238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46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1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16万元,形成收入总计10565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301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70万元,调出基金支出30784万元,形成支出总计10416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基金结余148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3.社保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39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7%,其中:保险费收入4575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907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373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20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4.7%。当年收支结余318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731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专户隐瞒预算收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非税资金专户“暂存款”科目中结存产权交易费、河沙开采经营权出让费、公车拍卖款等非税收入,隐瞒应缴未缴国库的预算收入31074247.36元。 
2.滞留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税收入专户结余利息收入171512.63元、土地汇缴清算账户结余利息收入302818.83元,以上合计474331.46元未及时缴库。 
3.混淆预算收入项目类型。县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是汇缴清算非税收入的财政专户,但审计发现,其归集的部分非税收入未准确分类缴交国库,2018年涉及资金合计5447740.77元,其中: 
(1)捐赠款收入3462293.39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收入257414.38元,归集为行政事业性收入缴交国库。 
(2)行政事业性收入1728033元,归集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入缴交国库。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上犹县财政局年终通过列支挂暂存方式虚列预算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犹县财政局预算总账反映,将未实际支出的专项指标71536458.53元列支挂在“其他应付款-权责发生制列支”科目中。 
2.超预算拨款。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0000000元,实际下达85232729.16元,超支55232729.16元。 
(三)国库及财政专户管理方面 
未按优惠利率计息。2018年非税收入专户预交养老金子账户未按优惠利率计息,部分子账户少计利息收入23991.26元。 
(四)盘活存量资金方面。截至2018年12月底,县财政局尚有收回的结转两年以上项目未实施的存量资金6311492.36元未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能充分盘活存量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延伸审计了上犹县公安局和上犹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两个预算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超预算支出。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差旅费年初预算数分别为29600元、400000元,年终实际支出分别为39192.52元、408064.7元,超预算支出9592.52元、8064.7元;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差旅费年初预算数分别是970279元、856110元,年终实际支出分别为1256626元、983240元,分别超预算支出286347元、127130元。 
2.未按预算年度及时实施工程项目。如:陡水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赣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中反映,应于2013年开工,2014年建成;实际开工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5月8日,2018年1月财政直接支付上犹县陡水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室工程款50000元。 
3.部门决算报表不真实。各单位以县财政局提供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编制部门决算报表,与会计账簿登记的发生数不一致,如:县公安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差旅费年末决算数分别是520800元、665200元、1730523元,年终实际支出分别为520756元、1256626元、983240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差旅费、上年结转、年末结余数在部门决算报表中分别是226048元、29600元、417656元、0元、0元,年终实际支出分别为231260元、39192.53元、408064.7元、-138712.18元、-383552.66元。 
三、审计建议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已整改或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认真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将按要求于年底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