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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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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的要求,县政府及时部署相关部门对《关于上犹县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整改,同时要求县审计局对整改情况进度进行督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问题。 
一是部分财政支出项目未及时编入预算,造成频繁以预借方式安排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已从2019年土地出让基金中归还财政非税账户垫付的国企改制养老保险金,并将改制企业支出编入2019年度预算草案。 
二是部分财政收支未纳入预算编制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已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县教育局非税收入和污水处理费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二)存在调整预算收入现象。 
一是以预缴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的方式虚增财政收入467万元。 
整改情况:在2019年2月已收博达房产公司土地价款467万元。 
二是2019年末上犹县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结存非税收入5037.34万元未缴入国库。 
整改情况:已将结存在非税收入的资金缴入国库。 
(三)部分预算支出不真实、不合规。 
一是将部分国库拨款支出作为对外借款未及时列入预算支出,如:县房产局借款60万元,博物馆各类借款199.2万元等。 
整改情况:目前,县房产局借款60万元已全部归还到位,剩余借款为垫付上级项目资金,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归还。 
二是扩大预算支出范围,如:2019年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支出冲减县重大建设项目申请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费借款529.1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剩余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林业支出。 
(四)预算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况。 
一是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执行中超收2492万元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直接用于安排本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在2019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时已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将超收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未及时收回出借的预算资金,如:2019年2月国库向县房管局出借经费70万元,约定2019年12月30日前分三期还款,但截至2019年末借款余额60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县房产局借款60万元已全部归还到位。 
(五)未全面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 
应收回未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如:上犹县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结存未使用二年以上资金合计696.35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已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96.35万元。 
(六)税收征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有效利用有关涉税信息加强税源管理,部分应申报缴纳资源税的企业未进行纳税申报。二是执行资源税改革文件不到位,应按6%的税率从量计征的资源税按0.2%的税率从价计征,未准确核算应征税额。三是税收征收力度不到位,未在税款所属期内申报缴纳税收,未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情况。四是存在同一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错用税率情况。 
整改情况: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针对审计所提的资源税改革文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改为从价计征,前期差错也已整改;对未在税款所属期内申报缴纳税收的行为,已严格按税法规定加收税款滞纳金;对申报错用税率的相关企业,税务部门已通知企业改正。 
二、县直其他有关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分单位财政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管理,如:县交通局通过实体银行存款账户收付核算省(市)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县交通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该账户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管理。 
(二)专项资金用于日常经费支出,如:县交通局使用省(市)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实体账户累计结存利息收入支付日常办公用品、电器、办公家具购置及职工差旅费等零星工程管理费支出43.6万元。 
    整改情况:县交通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结存利息支出范围。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如:县移民扶贫办在单位机关经费账之外另设扶贫专账和移民专账对部分财政拨款进行财务核算,影响部门决算的完整性。 
整改情况:2019年7月后,县财政已把扶贫资金管理费、扶贫统计监测费、大中型水库移民专项工作经费这三项经费列入精准扶贫整合资金,并且县扶贫移民办已按要求于2018年底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统一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