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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沿江北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银河大厦、胜改3号房等集资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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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沿江北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银河大厦、

胜改3号房等集资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住建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上犹县沿江北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银河大厦、胜改3号房等集资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上住建字〔20215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犹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上犹县沿江北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银河大厦、胜改3号房等集资房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同意实施上犹县沿江北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银河大厦、胜改3号房等集资房项目(项目代码:2108-360724-04-01-574432)。

二、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犹县东山镇沿江北路。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550平方米,改造涉及6栋、122户。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小区内部道路约800平方米、排污排水管网约1100米、外墙面约14000平方米、屋面防水约2300平方米、防盗网约3000平方米、店招约72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0万元。政府投资方式为直接投资方式,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发行专项债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请根据本批复内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抓紧落实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同时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严格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八、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阶段,请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九、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项目建议书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十、请严格按照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tp: //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一、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在项目开工后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统计部门申报项目统计入库。

十二、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8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