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专员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
第二条 按照“政治可靠、领导倚重、责任心强、稳定性好、政策敏感度高”的标准选拔部门业务骨干担任政策专员。
第三条 按照“部门推荐、集中培训、动态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考评,确保政策专员机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第四条 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和县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第五条 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进行解读。
第六条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第七条 政策专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梳理本部门最新文件政策,厘清各相关业务环节,以专业的能力为群众及企业解读政策。
第八条 政策解读应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解读材料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可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呈现、一问一答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县政府办及时掌握政策专员推进政策解读的进度,对政策解读不力的情况予以督查,形成督查通报,推动政策专员解读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