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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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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市、县有关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和部门职责,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人、措施和时限要求,拿出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要指标。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分工落实情况全程跟踪,适时开展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附件1: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县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安排

附件2:2021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安排



202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