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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市监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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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职责:以县市场监管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等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等案件的查处、交办和督办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查办、督查督办全县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工作。

执法依据:《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价格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

执法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监督途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与部门移交、监测报告。

执法结果: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