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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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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管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一览表

序号

执法事项

执法依据

执法主体

执法程序

监督渠道和途径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上府发【201814号上犹县人民政府文件移交276项行政处罚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县城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县人民政府提起向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市容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县城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县人民政府提起向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市政管理方 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县城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县人民政府提起向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县城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县人民政府提起向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市场监管(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县城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县人民政府提起向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

上府发【201814号上犹县人民政府文件移交276项行政处罚事项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县城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县人民政府提起向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政处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县城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县人民政府提起向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