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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测绘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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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测绘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房屋测绘工作,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方式选择土地房屋测绘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绘内容:我县征地拆迁涉及的土地、房屋测绘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测绘丁级(含丁级)以上资质;

5.在上犹县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测绘公司简介(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丁级(含丁级)以上测绘资质资格证书和2名以上测绘员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犹县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书: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2)参与项目测绘中,对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履行保密业务;

3)依法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开展测绘工作;

4)出具的测绘报告符合测绘准则、行业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

6.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按上述提交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机构负责人签字;

7.提交材料时请附联系人名片一张,以便于相互联系。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2021121日至12717:30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上犹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人秘股(原房管局三楼);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5.报名联系电话:0797-8546299。

五、其它相关要求

1.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后进入测绘机构备选库。由县征收办和有关乡镇共同组织,采取轮序或抽签方式确定承担具体测绘工作任务的测绘机构。

    2.收费标准等有关要求按照《上犹县土地、房屋测绘取

费标准》(附件)执行。

3.经评审入闱的测绘机构与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正式合同,接受县征收办的监督,出具正式测绘报告前需经县征收办审核。

附件:上犹县土地房屋测绘取费标准

上犹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1121

附件:

上犹县土地房屋测绘取费标准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取费单价

土地、房屋测绘单位(地形总测绘、分户地形测绘、入户房产测绘)(国内服务)

1

上犹县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土地总测绘,分类汇总提交测绘成果,白纸图2 套、电子版 1 份。(包含但不限于)

0.06 元 / ㎡

上犹县所有征地拆迁分户地形测绘。须提交全部测绘成果、白纸图 2套、电子版 1 份。(包含但不限于)

0.15 元 / ㎡

上犹县征迁项目房屋征收分户房产测绘。须对测绘对象的产权产籍、房屋测绘报告等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并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测绘对象所必须的资料。

不含测量房屋设施、装修为1.79 元 / ㎡;含测量房屋设施、装修为2.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