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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游客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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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游客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2022513日,在涉征区域张贴公布了上犹县游客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通过上门入户、来信来访等形式,广泛收集了被征收人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征求意见修改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情况

房屋征收部门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意见:

1.要求房屋补偿标准为4300元/平方米不包括装修;

2.要求土地补偿价按照南塘村沙万组拍卖价;

3.要求货币补偿临时过渡费期限为两年

4.要求未建成房屋的土地换房;

5.要求进行土地置换;

6.针对文稿表述提出部分修改意见。

二、意见采纳情况

针对第1、第2点、第3点、第5点意见,方案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已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制定,且符合上犹县实际,因此该意见不予采纳。

针对第4点意见,为妥善解决被征收户住房问题,予以采纳。

另外,对方案文稿表述进行了适当修改。被征收人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与法律、法规及上犹县实际相符的,予以采纳并在方案中进行了相应修改;与法律、法规及上犹县实际不相符的,未予以采纳。

具体修改内容以发布的《上犹县游客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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