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开展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房屋征收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监督推动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纪办字〔2023〕13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县土地房屋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开展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推动依法、依规“阳光”征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公平公正享受征地拆迁政策,为建设美丽幸福上犹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内容及方式
压紧压实土地规划部门、土地房屋征收机构、征迁实施部门等征地拆迁主体责任,促进依法履职、规范用权,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征收过程中失职失责、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梳理2018年1月1日以后实施的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紧盯以下重点环节:
(一)征收启动环节。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土地房屋征收范围,非法用地,违反土地房屋征收法定权限和程序,没有公示征收(预)公告、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征收信息,征收(预)公告、政策宣传不到位,监督渠道不畅通,以及对违反规定抢建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二)权属审核环节。是否存在伪造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建房证明等资料,冒领他人房屋、田土、坟墓等“借户”征地拆迁,故意签订临时性房屋转让、土地转租等协议或违规分户、更名制造多个征地拆迁主体,将村、组集体土地违规登记给个人,从中牟取个人利益或收受利益相关者贿赂等问题。
(三)面积测绘环节。是否存在征收工作人员、测绘人员伙同被征收人虚构、虚增面积出具测绘报告,私刻测绘公司印章、制作虚假测绘报告,将征收房屋、田土篡改为补偿标准更高的相关类别并出具测绘报告,共同骗补等问题。
(四)协议制作环节。是否存在制作虚假征收协议,领取空白协议不登记,作废协议不交回,违反工作程序先签字再填内容,单人签协议,代签名、模仿笔迹签名等问题。
(五)补偿安置环节。是否存在未按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征收补偿信息不透明,补偿标准不一、篡改补偿类别、低类高补等手段谋取利益,侵占挪用补偿资金,征收补偿程序不规范,资金发放公示不到位或公示缺项漏人规避社会监督,以及因履职不到位或故意姑息纵容导致重复征用、一物多补等问题。
三、专项治理步骤及任务
2023年4月至11月,开展为期8个月的集中治理,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
(一)广泛宣传发动(4月底前)
制定下发《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县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畅通监督、宣传渠道,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在治理范围内公布治理内容及举报方式,全面受理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由县征收办牵头各乡(镇)组建工作专班,并组织召开征地拆迁政策宣传培训暨自查自纠动员会。由各相关单位、乡(镇)按照征收项目开展清查盘点,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主动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否则,将坚决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征收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有关乡<镇>)
(三)全面摸底排查(8月底前)
精心制定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组织成立全面摸底排查小组,对我县2018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根据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对照专项治理内容,通过“三看三比对一访谈一研判”等方式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同步建立专项治理明细台账。县纪委监委安排纪检监察干部随组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深入摸排问题线索。(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全面推动整改(11月底前)
由县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审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单位),建立健全问题研判工作机制,对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分乡(镇)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动长效治理,做到边治理、边整改、边完善。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犹县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肖强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张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征收办主任曾勇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林业局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张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征收办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协调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分类整治,对乡(镇)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对乡(镇)自查自纠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对全面摸底排查小组发现的一般问题,由乡(镇)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针对疑似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查处;对不如实自查自纠,虚报、瞒报存在的问题,以及不积极主动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责问责。
(三)注重成果运用。开展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全县征地拆迁秩序的重要抓手,要针对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制度漏洞或风险隐患点,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我县征地拆迁领域长效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廉洁从政,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