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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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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为推进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需要对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公开选定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一期)项目的房地产、资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一)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二)房屋征收部门将已报名且符合资质的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册进行公告,由被征收户进行协商或投票选择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三)若被征收户未按规定选定评估机构,则依法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四)房屋征收部门公布被征收人选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二、评估机构报名的资格要求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房地产(非空地)评估和土地评估资质,其中,房地产评估资质需具备二级或以上资质;

2.江西省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

3.必须从事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4.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评估工作的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并服从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安排

三、评估机构报名程序

(一)评估机构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质量承诺书(原件);

2.机构简介(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机构资格文件(复印件);

5.评估师资格文件(复印件);

6.曾接受的拆迁评估委托合同一份(复印件);

7.法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供)。

(二)报名资料的审查

上述列明为复印件的资料应加盖机构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后装订成册,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377日至2023710日下午17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地点

上犹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地址:上犹县城水南大道原国土局院内)

联系人:谢储海

联系电话:18907075156

                       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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