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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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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规定,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7月7日发布了《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定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止2023年7月10日下午17时,在报名的评估机构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1.江西永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赣州中浩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江西老楼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

1.江西永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赣州信元资产评估事务所

3.赣州中浩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江西老楼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请被征收人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前,在上述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共同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1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并将协商选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稍口行政小区C栋,联系电话:18907075156)。

三、如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内协商不成或未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按“一户一票”的原则,安排征收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时至7月20日下午17时向被征收人发放并回收选票,由被征收人从上述评估机构中投票选择1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和1家资产评估机构,被征收人逾期不提交选票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我局将在2023年7月21日下午3时通过公证摇号、抽签等随机方法选定评估机构,并将在选定后公布评估机构名单。另外,评估公司需按规定时间到场抽签,如果该公司未派代表参加即视为直接弃权(评估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其他代表参加的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