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规定,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7月7日发布了《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定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止2023年7月10日下午17时,在报名的评估机构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1.江西永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赣州中浩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江西老楼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
1.江西永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赣州信元资产评估事务所
3.赣州中浩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江西老楼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请被征收人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前,在上述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共同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1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上犹县陡水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并将协商选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稍口行政小区C栋,联系电话:18907075156)。
三、如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内协商不成或未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按“一户一票”的原则,安排征收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时至7月20日下午17时向被征收人发放并回收选票,由被征收人从上述评估机构中投票选择1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和1家资产评估机构,被征收人逾期不提交选票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我局将在2023年7月21日下午3时通过公证摇号、抽签等随机方法选定评估机构,并将在选定后公布评估机构名单。另外,评估公司需按规定时间到场抽签,如果该公司未派代表参加即视为直接弃权(评估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其他代表参加的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