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海鑫矿业有限公司项目
土地征收预公告
上征发〔2022〕2号
根据赣州市海鑫矿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的需要,拟征收东山镇南塘村新屋、大屋组、高桥村水洋组、新屋组,黄埠镇感坑村坑中、坑尾组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保障赣州市海鑫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东山镇南塘村新屋、大屋组、高桥村水洋组、新屋组和黄埠镇感坑村坑中、坑尾组,共有六宗林地,四邻界址为:第一宗地东至罗香达、罗香逑林地,南至罗香玲、罗香伟林地,西至钟沅清林地,北至罗香叁、罗香逵林地;第二宗地东至山沟,南至王安训、王安忠林地,西至王安文、胡春英林地,北至道路;第三宗地东至道路,南至水沟,西至黄东生林地,北至黄东生林地;第四宗地东至李明生、李明金林地,南至康斯永、刘彩林林地,西至天水,北至赖明湖、李明生林地;第五宗地东至刘国峰林地,南至陈太庆林地,西至蔡祥英林地,北至道路;第六宗地东至刘国峰林地,南至陈祥风林地、刘兰香林地山脚,西至康期有林地,北至天水,具体见征地范围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东山镇南塘村新屋、大屋组、高桥村水洋组、新屋组和黄埠镇感坑村坑中、坑尾组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199.4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林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4月 11日至2022年4月22日。
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东山镇政府、黄埠镇政府、有关部门及测绘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七、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联系单位: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东山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胡家彬
联系电话:15979820316
联系单位:黄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黄埠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李强
联系电话:13907974623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