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备田生活区室外停车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上征发〔2022〕8号
根据备田生活区室外停车场项目用地的需要,依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征收东山镇滨江村三阳组等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保障备田生活区室外停车场项目用地需要。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山镇滨江村三阳组等,四邻界址为:东以张氏山场为界,南以卢氏房屋为界,西以塅心张氏山脚为界,北以张全禄等若干农户山塘为界。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 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东山镇滨江村三阳组等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 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10.05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耕地、林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 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7日。
六、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东山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测绘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七、 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东山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幸泽平
联系电话:13979779982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