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上犹县县城防洪堤工程二期(南河段)项目
土地征收预公告
上征发〔2022〕7号
根据上犹县县城防洪堤工程二期(南河段)项目用地的需要,依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征收东山镇南河村焦头湾、大路上、马路边组等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保障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上犹县县城防洪堤工程二期(南河段)项目用地需要。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山镇南河村焦头湾、大路上、马路边组,四邻界址为:东以茶亭大桥为界,南以征地红线为界,西以征地红线为界,北以上犹江河堤为界。具体征收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三、 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东山镇南河村焦头湾、大路上、马路边组等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 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耕地、林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 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2日。
六、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东山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测绘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七、 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东山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胡家彬
联系电话:15979820316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