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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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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等规定,县人民政府拟定了收回S548上犹窑下至树木园公路新建工程(上犹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

(一)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拟收回土地所在图幅:涉及G50 G 051007、G50 G 052006、G50 G 052007等3幅图。

(二)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拟收回土地范围: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拟用地红线图

(三)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拟收回犹江林场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规划用途

拟收回土地用于公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收回土地面积9.2751公顷。其中:果园0.1175公顷、林地9.1405公顷、水库水面0.0171公顷。

四、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补偿安置方式

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六、收回土地登记方式和期限

被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上犹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登记。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1日。

八、土地使用者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上犹县自然资源局将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处理。

附件:拟用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上犹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行政小区C栋

联系人员:范声文

联系电话:1387970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