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犹县黄沙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岸线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上征发〔2022〕5号
根据上犹县黄沙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岸线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拟征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上犹县黄沙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岸线修复工程项目建设。
二、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黄埠镇南村村八步墩、石堆脑等组,四邻界址为:东至汊口水库,南至郭德扬、罗书剑、朱海伦、李庆学等人耕地,西至金山大桥,北至上犹江。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本次拟征收黄埠镇南村村八步墩、石堆脑、下坪、村里、新屋、牛屎巷、河头、联合、窑下、红星、排头、岗孜、仓下、墩上、赖屋、桥头等组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183.45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林地、耕地、园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公告期限: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2日。
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黄埠镇政府及测绘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七、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联系单位:黄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黄埠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李福明
联系电话:13507978022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