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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征发〔2022〕5号关于上犹县黄沙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岸线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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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黄沙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岸线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上征发20225号

根据上犹县黄沙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岸线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拟征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上犹县黄沙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岸线修复工程项目建设

二、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黄埠镇南村村八步墩、石堆脑等组,四邻界址为:东至汊口水库,南至郭德扬、罗书剑、朱海伦、李庆学等人耕地,西至金山大桥,北至上犹江。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本次拟征收黄埠镇南村村八步墩、石堆脑、下坪、村里、新屋、牛屎巷、河头、联合、窑下、红星、排头、岗孜、仓下、墩上、赖屋、桥头等组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183.45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林地耕地、园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公告期限: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2711日至2022722日。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黄埠镇政府及测绘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土地范围

联系单位黄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黄埠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李福明

联系电话:13507978022

202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