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犹县碧水湾游客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南湖揽山居)征收土地预公告
上征发〔2022〕4号
根据上犹县碧水湾游客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南湖揽山居)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南湖揽山居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上犹县碧水湾游客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南湖揽山居)边坡防护和景观提升。
二、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陡水镇红星村老虎石组,东与骆传发林地为界,南与骆耀源、骆炳有林地为界,西与骆耀林林地为界,北与揽山居项目用地为界。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征地范围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本次拟征收陡水镇红星村老虎石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5.55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林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公告期限: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2日。
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陡水镇政府及测绘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七、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联系单位:陡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陡水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邹锋
联系电话:15807070203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