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相关规定,上犹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上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根据规定,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上犹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4月4日
二、公示地点
上犹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
三、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上犹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股长、高工
联系方式:电话0797-8521939,邮箱sygtlyg@163.com
附件:《上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上犹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
《上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上犹县陡水镇总体规划(2015-2030)》、《上犹县双溪乡总体规划(2015-2030)》、《上犹县营前镇总体规划(2014-2030)》以及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上犹县2022年度土地利用调查变更成果,上犹县成片开发十个片区总用地面积302.4286公顷(含部分已建成区),其中农用地155.3678公顷,占比51.37%;建设用地145.0167公顷,占比47.95%;其他土地2.0440公顷,占比0.68%。农用地中以林地为主,建设用地中以城镇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2年(2024-2025年),详见附图一、附图二。
三、符合性评估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各类保护区,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相关要求。
四、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上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利益。
五、成片开发用途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本次开发方案主要保障上犹县中心城区及部分乡镇发展用地需求,有利于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再提速,打造成片集中工业基地、商业中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片区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提升城乡面貌,大力倡导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居民的商品经济意识与市场竞争意识,以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公用设施用地等均属于公益性用地。片区一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12%;片区二公益性用地比例47.35%;片区三公益性用地比例41.97%;片区四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1.42%;片区五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6.08%;片区六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8.83%,片区七公益性用地比例为60.84%,片区八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5.38%,片区九公益性用地比例为56.36%,片区十公益性用地比例为66.28%,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规定。
七、结论
《上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符合自然资源部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要求。
附图一:
附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