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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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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冯波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案建议,提案中您关于提升我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为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提出了新思路,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目前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有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方式,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水平:1、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严格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做到资料完善,设施设备完好,对资料不齐全,设施设备有问题的,待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3、业主、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应当选聘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物业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要履行好职责,参与小区管理和建设,共同维护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4、对服务管理不到位的、只收费不服务的有不良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其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纳入不良信用档案中。5、在小区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实施,解决业主电动车充电难问题,杜绝私自拉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现象。6、2019年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全县物业小区的排水排污、地面硬化、地面停车位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改善了大家的居住环境。7、今后将在各小区推广组织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召开“小区夜话”活动,促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感情。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