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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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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耀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镇居家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多举措推行居家养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社区互助养老等建议针对性强,对加强城乡社区互助养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就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行居家养老的建议

一是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我县在犹江日间照料中心建立了县级智慧养老平台,采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县城区各社区和东山镇周边行政村内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领取政府补助50/月居家养老服务券,服务券包括助洁、助医、助浴等多种上门服务和线上信息服务。

二是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通过整合资源,我县把上犹县老中医院搬迁后旧址,改建成普惠性的上犹县城市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开展了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大大满足我县不同层次的有居家、机构养老服务老年人的需求。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养老床位数200余,于2021年底开始营业,目前已入住30多位老年人。

二、关于建立健全我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保障的建议

一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我县农村养老服务主要有乡镇敬老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我县有乡镇中心敬老院8个,民办养老机构3个,各乡镇敬老院增挂了一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牌子,收留社会上低收入和空巢老人入住,提高了床位的使用率。同时,我县积极落实《关于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党建+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根据各村(居)特点,充分整合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利用闲置村级活动场所、文明实践站、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等现有资源建设了养老服务中心、孝老食堂等老年服务站。目前我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站点达到建制村覆盖率80%,由互助养老服务志愿队伍依托养老服务站开展各项以养老、助老、爱老为主题的为老服务活动。

二是严格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县养老服务中心对所有乡镇敬老院进行考核管理,制定印发《上犹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办法》,明确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同时,县养老服务中心每月组织敬老院管理人员召开工作例会,部署重点工作。

三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一是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我县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7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完善了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从2014年起,我县已实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5元提高到153元。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实行一次性发放,60-64周岁发放1530元,65-79周岁发放1590元,80周岁以上发放1650元。

三、关于建立以老养老模式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探索建立“政府补助、村级配套、老人自缴、自我发展、社会捐助”的城乡社区互助养老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关于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党建+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根据各村(居)特点,充分整合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利用闲置村级活动场所、文明实践站、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等现有资源建设了养老服务中心、孝老食堂等老年服务站。目前我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站点达到建制村覆盖率80%。建立由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组成的老年党小组,管理站点日常事务,将年龄低、身体好的老年人组建互助养老服务志愿队伍,依托养老服务站开展各项以养老、助老、爱老为主题的为老服务活动,极大提升了我县养老服务水平,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的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推动城镇居家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打造“党建+城乡社区互助养老”服务示范点,以党建促进城乡养老服务。二是多举措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增加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规范化养老服务。三是整合社会资源,组建党员志愿者深入开展关爱老人、孝老宣传等服务活动,使得服务活动常态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民政事业的关注,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上犹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