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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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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

    

裴琼委员:

您在县政协次会议所提的《关于推动“网红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为上犹县“网红经济”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广泛的调研工作!该建议对于加快推进上犹县“网红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网红规模不大,影响力不强”的问题

目前,上犹县的网红经济仍处于初步阶段,如您所言,其规模与影响力确实还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局虽然先后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各类电商人才培训超过2万人次,同时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上犹县卓恒创业孵化基地等单位开展抖音运营、网红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也涌现出“故里圆姐”这样的网红大咖,但是由于我县电商发展起步较晚、配套环境和薪资待遇欠佳等,加之当前农村青年大量外流,使得电商人才短缺,网红发展势头仍显不足,为此,我局将会继续加强对于“网红”的培育,积极探索网红经济的各种活跃产业链,推动更多优质人才向“网红经济”领域转型,鼓励有潜力的内容创作者加入该领域,并通过综合评估选定培育重点,引导其发挥影响力。

二、关于“以个性化为主,缺乏系统组织”的问题

如您所说,网红经济固然以个性化为主,但是缺乏系统组织也成为其被制约发展的一个痛点,目前上犹县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网红经济发展体系来支持其的长期发展。百花齐放虽好,但不利于形成盈利规模,同时因为缺乏统筹规划,当前“网红”主播企业存在“打乱战”的情况,针对该情况,我局积极组织电商企业开展“赣品网上行”、“双品网购节”、“十百千万”、“赣品网前冲”等一系列电商直播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电商企业、电商经济、网红经济的集聚效应,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电商直播活动,同时,努力整合电商资源,争取打造出电商一体化平台,逐步巩固我县网红经济。

三、关于“相关配套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与其他发展较为成熟的数字经济领域相比,网红经济属于新兴领域,发展和更迭速度相对比较快,使得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地速度跟不上网红经济的变革速度成为必然。为此,我局一方面将加深与电商企业、网红达人的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企业与网红的需求与发展痛点,认真听取他们对发展网红经济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我局也将顺应时代潮流,在网红培训与网红直播带货方面仔细研究出我县电商企业、网红达人迫切需要的优惠、奖补政策,同时,根据我县发展实际,还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网红经济发展。

四、关于“提升对‘网红经济作用的认识”的建议

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化进程加快、消费升级等推动因素的激励下,重视“网红经济”发展已成为一种时代潮流。我们认为,诚如您所言,对于“网红经济”作用的认识确实需要提高,如此才能使我县充分发掘其巨大潜力。近年来,我县以“上犹文旅”、“上犹电子商务”微信公众号为抓手,对我县的电商、美食、美景和农特产品进行广泛推介,对提高我县知名度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今网红经济也是同理,我局接下来也将借助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广泛宣传“网红经济”,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网红经济,推动上犹县电商和第三产业的转型升级,让人民与政府都重视起来,一起带动我县网红经济发展进程。

五、关于“制定‘网红经济发展计划”的建议

基于我县“网红经济”还处在起步阶段的现状,您提出的“制定‘网红经济’发展计划”的建议很有必要。我局将马上着手制定上犹县“网红经济”发展计划。该计划将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路径、主要举措等内容,并明确牵头部门,有计划地推动网红经济培育和发展。我们会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制定出更为具体和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推进。后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市场调研,征求各界意见,并依此明确目标和任务,形成以旅游、美食、文化为核心内容的“网红经济”发展规划。

2.通过一系列政策引导、金融扶持、资源整合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投入创新科技、产品研发、生产改造等环节,以实现“网红经济”产业聚集和壮大。

3.利用广泛的社交网络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引导消费者形成场景体验购物、消费全产业链和全面升级的趋势。

六、关于“出台‘网红经济配套政策”的建议

配套政策是支撑“网红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将结合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联动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研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引导和推动“网红经济”发展。一是为“网红经济”企业制定差异化的补贴政策,包括项目启动、营销等一系列环节,以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积极拓展金融服务渠道,以物流、仓储等领域为重点,通过银行贷款、担保等形式,开展“网红经济”融资服务。三是建立法律保护体系,整合一切有效资源和优势条件,完善多层次的功能区域布局和服务模式,并监管相关市场环境和规范主体行为。

七、关于“加强‘网红产品梳理”的建议

2015年以来,我局积极完成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对我县农产品进行过初步梳理,同时,打造出“忆犹味”区域公共品牌。为了更好地推动“网红经济”的发展,我局将与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景区景点、农特产品等进行全方位梳理,尽可能地在整个市场生态链中逐渐建立起门类齐全的“网红”产品体系,并根据“网红”产品属性,列出拟打造的“网红”产品清单,有计划地纳入“网红”直播带货活动。同时,我们会积极探索新的直播带货模式,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这一领域,带动上犹县电商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八、关于“注重‘网红主播和团队的培育”的建议

我们认为“网红经济”的基础就是“网红”主播及其团队,夯实这一基础方可令“网红经济”的发展更为顺畅。一方面,我局引导县内各电商企业注重发掘“网红”,帮助他们组建团队,为他们提供更多支持和资源;一方面,我局重视现有“网红”主播的培养,协助人社部门做好人才引进与网红培训等工作,尤其注重加强对“网红”团队的培养,提高其专业水平,提升其口碑管理能力,确保政策落地得到有效推进,并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开展“网红竞赛”,组织和撬动中介机构运作,激励小微企业发展“网红经济”,扶植上犹县优质小微企业参与进“网红经济”,将“网红经济”的网络进一步扩张。

最后,感谢您对“网红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上犹县商务局

 2023年5月26

   原文下载: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编辑:刘欢

   审核:黄维福

   签发:毛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