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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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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黄骥                          上乡振提字〔2023〕1号

分类:A

关于县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袁国锋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增加集体经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上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上县农工办字〔2023〕11号)。方案中对你提出的建议已进行落实。

一、针对你提出的“全面梳理扶贫经营性资产情况,建立县、乡两级明细台账”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监督,理清扶贫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固化资产净值,2020年通过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各乡(镇)及县本级2016-2020年扶贫资金投入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清查出2016-2020年扶贫资产20.58亿元,确权扶贫资产14亿元,核定资产净值总额12.43亿元。自查2013-2015年扶贫资产0.58亿元,确权扶贫资产0.58亿元,核定资产净值总额0.33亿元。

2022年根据市级《赣州市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管护“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上犹县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管护“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乡(镇)对2013-2020年扶贫投入开展清查“回头看”,新增核定资产5.4亿元,资产已达19.98亿元。县、乡(镇)两级已建立明细台账。全县经营性资产共计2.18亿元。

二、针对你提出的“建立好扶贫经营性资产考核管理机制”的建议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均已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日常考核中,且权重正在逐年递增。我县出台的《考核办法》,也明确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

(一)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研究出台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明确、乡(镇)直接管理、村级具体管护的扶贫资产管理体系。

二是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县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指导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清产核资、效益发挥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工作,县行业主管单位负责本部门扶贫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是强化基层管理责任。要求乡(镇)成立扶贫(帮扶)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其区域内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工作。村“两委”具体负责本村扶贫资产的管理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入账、指定专人管护、规范收益分配。

(二)规范程序,制定流程

根据《关于转发<赣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上犹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府拨款及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上犹县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2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3月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在原有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规范了扶贫(帮扶)资产的确权、登记、移交、管护、收益、处置等流程。

(三)强化认识、单项考核

今年,为进一步推进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现正在起草《2023年上犹县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考评方案》,将资产后续管理同衔接资金分配相挂钩,以项目资金为“痛点”,加大各地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层度,刺激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地,各地真正管好用好扶贫资产,持续发挥资产效益。

三、针对你提出的“创新扶贫经营性资产管理模式”的建议

今年,乡村振兴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上犹县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强化带动效益与提升带动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帮扶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科学合理确定带动方式和受益程度,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的长效机制,既带动农户实现增收,又促进帮扶项目持续发展。

倡导的联农带农方式主要有:

(1)发挥帮扶资金作用,激励有产业发展技能和意愿的农户,依托经营主体提供技术、经营、销售、服务支持等,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增收。

(2)“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带动。通过经营主体大力打造生产基地,以基地联结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户增收。

(3)“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带动。龙头企业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农户参与合作社运作,带动农户快速、有效创收。

(4)订单生产带动。经营主体与农户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确立保护价,组织农产品特别是帮扶产品以定向直供直销的方式,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农户根据合同组织生产,经营主体按合同要求收购农产品特别是帮扶产品,带动农户稳定增收。

(5)就业务工带动。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规范用工方式,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以工代赈的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工程建设,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务报酬。

(6)技能培训带动。经营主体、产业基地要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并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户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产业发展能力。

(7)共享资产收益。对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项目,围绕产业发展壮大、延长完善链条,帮扶资金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购买生产资料等,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资产所有权折股量化至相关村集体,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需要用以设置公益岗位,开展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和实施奖励补助,重点带动帮扶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益分配计划要符合村民集体意愿,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予以明确,确保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犹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