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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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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2 X3JX202405200027 赣州市上犹县污水处理厂内的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因工艺不达标停产,导致生活污泥被运至砖厂用于生产砖块,污泥露天堆放,无任何防渗漏措施,污水渗透至地下污染水源。2018年6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前往赣州督察污泥处置时,洪城水业赣州分公司与赣州沃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协议,欺骗中央督察组。 赣州市上犹县 土壤 1.关于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工艺不达标停产的问题,不属实。上犹县餐厨垃圾、市政污泥综合处理项目,2019年投资建设,位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上犹县分公司内,202010月完成了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但由于上犹县餐厨垃圾、市政污泥日产生量不足,导致运营成本过高,本项目自建成以来一直处于待运营状态。
2.
关于生活污泥被运至砖厂用于生产砖块,污泥露天堆放,无任何防渗漏措施,污水渗透至地下污染水源的问题,部分属实。因餐厨垃圾、市政污泥综合处理项目未投运,无法解决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上犹县分公司污泥处置问题,2019924日该公司与上犹县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污泥转运协议》,将生活污水处理污泥运输至上犹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制砖处理。经现场勘察,上犹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泥堆场,堆场加装了顶棚,地面进行了硬化,但仍有部分污泥露天堆放,已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块地下水取样检测(暂未出结果)。
3.
关于“2018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前往赣州督察污泥处置时,洪城水业赣州分公司与赣州沃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协议,欺骗中央督察组的问题,不属实。经核查,2018131日,赣州市垃圾填埋场停止接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且赣州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中心还未建成投运。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赣州分公司)先后与江西挺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南分公司(合同期限:201821日至2018430日)、赣州沃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期限:201851日至2018612日)签订污泥处置协议运输处置污泥。2018613日,赣州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投入运行,赣州市城乡建设局与赣州盛德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理处置协议,确定由赣州盛德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运输及处置,不再委托赣州沃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污泥处置。经查阅,洪城水业赣州分公司与赣州沃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851日至2018612日污泥运输、处置台账,污泥处置协议、污泥转移联单,均有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签字盖章,污泥产生数量与运输、处置数量一致,不存在欺骗环保督察组的问题。抽查了2018613日至今赣州盛德环保有限公司污泥运输、处置台账,污泥转移联单,及污泥处理处置中心运行台账,该公司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依法依规处置,无违规行为。
部分属实 解决上犹县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生活污泥露天堆放问题。 1.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责令上犹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限期将堆场外的污泥转运至堆场内,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2.根据地下水采样检测结果情况,依法处理露天堆放污泥问题。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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