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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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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第十三批X3JX202405200027)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上犹县污水处理厂内的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因工艺不达标停产,导致生活污泥被运至砖厂用于生产砖块,污泥露天堆放,无任何防渗漏措施,污水渗透至地下污染水源。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前往赣州督察污泥处置时,洪城水业赣州分公司与赣州沃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协议,欺骗中央督察组。

二、整改情况

1、上犹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4年5月24日前堆场外的污泥转运至堆场内,严格落实“三防”措施。2024年5月26日现场勘查,堆场外的污泥经过搅拌处理后,已转运至堆场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犹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游及下游地下水取样检测。

2、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上犹县分公司制定污泥运输管理办法,规范污泥转运,严格执行污泥转运五联单制度。

三、验收情况

1、2024年5月26日油石乡政府、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现场检查,上犹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完成露天堆放污泥清理转运到堆场内规范堆放,并且将转运至堆场内的污泥与其他原材料陆续制成砖块。2024年5月30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S0224013052073)显示,上犹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游及下游地下水均在标准范围内。

2、2024年7月2日县城管局现场核实,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上犹县分公司已制定污泥运输管理办法,规范污泥转运,严格执行污泥转运五联单制度。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上犹城市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1113日至20241127日,共10日。

受理部门:上犹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7-8521086

联系地址:上犹县稍口行政小区D栋

上犹县城市管理局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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