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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第二十四批受理编号X3JX202405310004)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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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上犹县梅水乡园村,因建设大型游乐场项目毁坏耕地用于扩建村道、硬化水泥路面、修建房屋等。

二、整改情况

1.通组道路改建占用的约30平方米耕地,已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下陈通组路扩建已列入下陈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已立项。

2.全面排查园村游乐场项目建设不规范用地情形发现的问题,其中未按报批范围建设游乐设施问题,违规占地的游乐设施已全部拆除到位,设施基础和控制箱等地面附着物彻底清除到位,相关地块全部进行了复耕复绿。

室内游乐场违规占用林地(70平米)问题,县林业局对占用林地情形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梅水乡根据县林业局整改指导意见对相关地块办理了手续。

3.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对农户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解释答复

三、验收情况

1.通组道路改建占用的约30平方米耕地,落实了耕地进出平衡,于2024911日录入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

2.下陈通组路扩建已列入2023年梅水乡园村和美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子项目下陈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经2023814日十九届县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3.20241010日,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对园村游乐场违法违规用地复耕复绿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并出具了验收书。

4.梅水乡根据县林业局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违规占用林地涉事施工方于2024930日缴纳了罚款,并根据县林业局整改指导意见于20241121日对相关地块办理了建房使用林地备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上犹县梅水乡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129日至2024122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上犹县梅水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8506108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梅水乡梅水圩

上犹县梅水乡人民政府        

2024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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