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东门村沈房组村民郭某茂家门口,邻居养了2、30只鸡鸭,污水、异味扰民,恳请解决污水、异味扰民问题。
二、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13日,由东山镇人民政府督促当事人郭某荣拆除简易鸡鸭棚,并将家禽转移至不影响他人生活场所圈养。
2、由东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民工清理该处养殖环境。
三、验收情况
1、2024年5月14日东山镇政府、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
局现场检查,简易鸡鸭棚已拆除,养殖环境已完成清理,家禽已转移至不影响他人生活场所圈养。
2、2025年5月10日,东山镇政府、赣州市上犹生态环
境局现场复查,养殖环境已完成清理,当事人已圈养鸡鸭。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上犹县东山镇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 5月11日至2025年 5月22日,共10日。
受理部门:上犹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8543110
联系地址:上犹县下西村路32号
上犹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