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县城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城市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三)承担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纪律检查、宣传统战、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城市社区共青团、妇女、工会、关心下一代等群团工作任务;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四)指导社区做好居民管理和思想政治、道德法制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及文体娱乐活动。(五)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接访,反映社情民情,化解矛盾纠纷等。(六)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区福利事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七)负责落实武装、征兵、民兵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处突维稳和“双拥“任务;负责城市社区生产生活安全监督,参与食品安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八)依法(授权)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协调解决社区居民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辖区内社区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职能。(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上犹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上犹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独立核算)、上犹县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2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2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其他临时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18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5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2、本年社区经费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18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5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2、本年社区经费预算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2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4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02.2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3.73万元;农林水支出1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4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0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1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2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2、本年社区经费预算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3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76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181.54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安排项目5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912.63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在本内容公开,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