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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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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办字〔202319

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任务和职责更加重大,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为了经常、及时地通过工会组织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意见,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我县经济工作和社会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根据《中共上犹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群团改革总体方案>及五个配套方案的通知》(上办发〔201748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座谈会议的组织形式

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县长主持召开,联系县总工会的县政府副县长以及县总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参加会议,邀请县委分管工会的领导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通知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基层党、政、工代表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县总工会共同负责会议通知和会议决议的督促、检查、落实。

二、联席座谈会议的主要内容

1.听取关于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2.听取关于全县企业民主管理、推行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听取工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听取关于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研究解决在全县企业劳动关系变化和社会分配中出现的问题。

6.研究解决工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联席座谈会议的时间和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召开联席座谈会议,也可根据需要结合专项议题召开不定期联席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现场办公联席会议。会前,县总工会会同县政府办公室确定会议议题,共同组织好有关会议材料和文件草案,并提交县政府领导审议。会议期间,对有关重要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提出实施办法和意见。

四、联席座谈会议的工作要求

1.联席座谈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每次联席座谈会议要对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2.县政府办公室要建立责任制,根据会议决定的事项,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县总工会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联席座谈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4.县政府办公室、县总工会要把实行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总工会。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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