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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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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根据《关于下达第二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基字[2022]4号)和十九届县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8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请加快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调整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分配表

上犹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

20.附件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