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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犹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上犹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上犹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工作要求、目标和任务。定期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部署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申报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报送2个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2024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提升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造“清新上犹”营商环境。每季度召开“清新上犹”政企圆桌会,解决东进稀土等企业融资、用工等难题200余个,为企业提供优质助企服务。强化政策兑现,依托“亲清赣商”平台,1.5亿元惠企资金“精准匹配”“一键直达”,持续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强化审批改革,打造“云证明中心”,“县乡联办”“乡村随身办”让企业群众不出乡(镇)即可办成事。企业开办实现全程网办、半日办结,开启“一站式集成”审批、“交地即交证”等服务新模式。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平台上线61个高频“一件事”事项和45个企业高频一照联办事项,“云勘验2.0”“云视频”帮办等跑出便民利企加速度。62项“市县同权”市级审批服务实现“不出县”“就近办”,破解办事多头跑、效率低问题。建设“清新上犹-接诉即办128”平台,广泛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全力为群众解决难题。打造“远程虚拟窗口”,积极延伸服务链条,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县乡联办”,全力构建政务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开展主动审批服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审批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提质提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依托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县市场主体划分等级,并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同步对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2024年联合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联合抽查任务占比69.17%,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96.83%,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清理,积极维护法制统一。

    (四)强化权力监督,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24件、政协提案130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审计,2024年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政务公开格局,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对政府工作献计献策。2024年全县共公开政务信1.12条。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管理,强化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信用承诺及“双公示”等信用信息的归集,2024年全县上报社会信用数据量83000余条。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信用上犹”。

    (五)提高行政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落实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制度,全县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均通过省行政执法服务网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2023年行政执法数据年报。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分解为六项重点任务23项工作举措。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印发《上犹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整改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12个基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开设全县依法行政培训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规范开展“两法衔接”工作。2024年我县公安机关共接收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7件,其中违规使用明火1件,滥伐林木2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6件,非法占用林地13件,销售假药1件,医保诈骗1件。

    (六)夯实治理基础,有效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全面推行“访调诉”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和人民调解“二三四”工作法,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圩日公开接访,充分运用县社会矛盾纠纷和阳光信访信息化指挥调度平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防范“民转刑”。2024年,排查出各类重点矛盾纠纷2630件,成功化解2597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7%,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根据案件性质和特点分别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提升行政复议审理效能。畅通复议渠道,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均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提供案前释法、普法宣传等服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我县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6件,同比翻番。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积极推动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败诉案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和“有法帮你·法援护苗”行动,落实“全省通办”“帮办”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农民工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持续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活动,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将法律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诵读、“开学第一课”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二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推动落实。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部署、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大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十五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实“关键少数”,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组织学法,先后组织学习《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新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制度,组织新提任的43名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深入贯彻《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度“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数字赋能,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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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犹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上犹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谋划工作任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1.精心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县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下发《上犹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整体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推进上犹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履职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动建设“赣服通”上犹分厅5.0,促进本地服务功能优化升级。“赣服通”上犹分厅已上线5“信用审批”试点事项服务、12项秒批秒办业务,1700余个无证办服务,实现申请人综合提交材料减少70%以上。上线运行“赣服通上犹分厅”微信小程序等网上便民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搭建上犹县“云证明”中心减证便民服务平台,对暂无法取消的证明,实现“线上开具,部门调用”,切实解决“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拓展政务服务异地通办。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加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兑付比例。2023,共为4055家(个人、企业)兑现各类惠企资金1.75亿元,政策上线率100%,政策办理率100%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积极推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制”。全力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充分利用“快递跑”“数据跑”“工作人员跑”,全力打造“扁平化、标准化、专业化、多元化、智能化”的“五化融合”审批机制,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县、办事不出园”,助力政务服务全面提速。持续规范运行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实现12345热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阳光信访”基层联动治理新模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我县法治营商环境。强化政策体系支撑,围绕打造比肩大湾区的营商环境,以市场和问题为导向出台了1+5”政策文件和多个专项工作方案,形成了“134项对标提升清单、35项“放管服”改革任务清单、141项创新试点清单、46项问题整改清单”等4张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深化商事服务制度改革等14个方面42条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惠企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开展“心连心·马上办”干部结对帮扶市场主体“五个一”机制,深入推进“三帮一提”(帮助兑现政策、帮助代办事项、帮助解决问题、提升满意度)行动,实现全县市场主体结对帮扶全覆盖,帮助解决了一批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行便民利企微改革,持续优化政银合作新模式,设立政银合作服务站,融入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率实现100%,新入园工业项目全部实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好差评机制,充分发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效用。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在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有检查实施清单611项,其中双随机类219项、重点监管类383项,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100%,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285项,检查市场主体969家,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占比77.89%。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下发了《关于印发上犹县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对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监管等进行了分工。

    (三)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筑牢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长效机制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公布《2023年度上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完善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均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2023年我县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备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4件,失效98件,修改8件,56件继续有效。同时组织全县各相关乡(镇)、单位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录入了江西数字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四)有效凝聚监督合力,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23件、政协提案129件。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2023年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一年来,共公开政务信18000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重大规划设计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对政府的工作献计献策。

    3.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管理,完善上犹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一年来,全县上报社会信用数据量280700余条。积极引导和帮助失信企业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建设“信用上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制度。全县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均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或上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了本乡(镇)、本单位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年报。二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4月下发了《关于印发<上犹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检查监测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县司法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县工业园区对行政检查监测点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收集企业对本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是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和执法“寻租”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力度。2023年,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参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培训4次,累计1800余人次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2.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同时加大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我县继续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一年来我县公安机关共接收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4件,其中滥伐林木案件5件;非法狩猎案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各2件;非法捕捞案件、非法经营烟草案件、非法经营案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各1

    (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多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分级预警、归口处置、依法化解。持续发挥交通事故纠纷等十大调解平台、“小明调解工作室”“退役军人工作室”“商会帮忙团”等本地调解品牌效用,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线上调解等,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全方位推动一站式就近快速化解纠纷。一年来,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955件,成功化解3901件,成功率98.63%

    2.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2023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其中受理36件、不予受理7件,受理案件已审结33件,其中驳回13件、维持10件、确认违法4件、调解和解后终止5件、撤销1件。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主题活动,通过入企走访、电话联系和集中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积极抓好行政应诉工作。一年来,我县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败诉案件数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我县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和示范点创建工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提升律师执业公信力和执业水平。

    4.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活动。巩固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全民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目标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少数干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有的乡(镇)、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动担当履职,切实推动落实。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大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领导带头学法,提升法治能力。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组织学法,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新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深入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聚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上犹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上犹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部署落实工作任务,法治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1.精心部署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制定下发《上犹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我县2022年至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并制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

    2.认真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我县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新思路、新要求,制定了《上犹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整体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推进上犹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评估工作,根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评估工作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0项工作指标进行任务分解,组织全县各相关单位梳理指标佐证材料并进行自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申报工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机构改革进度,重新组建上犹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赣服通”上犹分厅5.0,实现本地服务功能优化升级。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了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提取、医保报销等服务“掌上办”。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通过设立异地通办专窗,采取异地代收代办、全程网办等模式,完成100余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事项。设置企业开办专窗,咨询、办理、帮代办一窗式服务,采购企业登记自助终端机,提供自助查询、自主申报、自助打印营业执照等24小时“不打烊”服务。完成“亲清赣商”惠企政策线上平台建设,设立3000万惠企政策“资金池”,上线惠企政策35条。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完成“市县同权”专窗设立,积极对接“市县联动”审批平台,参与承接培训。全面承接“市县同权”改革事项118项,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县”。对乡镇赋予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增加至106项,并依法公开赋权目录,组织赋权业务培训,提高乡镇承接能力。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开展县级第二批事项划转工作,划转事项主项31项,子项45项。规范运行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联动推进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全面建立好差评评价通报机制,以评促改,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不断优化我县法治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小鬼难缠”“中梗阻”,以及“新官不理旧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招投标领域问题4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收集问题线索38条,办结率100%,其中立案查处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处罚违规评标委员会专家1名、招标代理机构1家,中选未履约中介机构4家,有效净化了全县的营商环境。建立“心连心·马上办”干部结对帮扶市场主体“五个一”机制,深入推进“三帮一提”(帮助兑现政策、帮助代办事项、帮助解决问题、提升满意度)行动,实现全县市场主体结对帮扶全覆盖,帮助解决了一批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升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公布《2022年度上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完善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均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县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2件规范性文件已报市政府备案,收到县政府部门报县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2022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7537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重大规划设计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对政府的工作献计献策。

    4.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管理,完善上犹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全县上报社会信用数据总量突破1180304条。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专项治理工作,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建设“信用上犹”。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规范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建立上犹县行政执法检查入企扫码报备平台,通过不定期对后台扫码登记数据进行检查,了解企业接受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实现对“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落实情况的有效监督。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公布了我县第一批251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三是持续做好行政检查监测点工作。今年6月,对原有15家行政检查监测点企业调整至30家,涉及玻纤新型复合材料、精密模具及数控机床产业等多个领域。通过开展行政检查监测点企业走访,及时掌握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情况,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四是严格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证件申领审核,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对不符合执法证件办理条件、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执法证件。同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换证工作。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新办执法证件118人,换证611人。五是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送县司法局备案,并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六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2022年,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制定双随机年度检查计划152项,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427个,其中联合检查任务48个,占双随机总事项的25.26%

    2.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同时加大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继续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2022年,我县公安机关共接收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2件,其中非法捕捞案件4件,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件2件,非法经营烟草案件2件,滥伐林木案件3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

    4.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科学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依法有序开展监测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社区管控、疫苗接种等防控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和谐稳定日益巩固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分级预警、归口处置、依法化解。持续发挥交通事故纠纷等十大调解平台、“小明调解工作室”“退役军人工作室”“商会帮忙团”等本地调解品牌效用,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线上调解等,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全方位推动一站式就近快速化解纠纷。2022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292件,成功化解5199件,成功率98.24%

    2.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力求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县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29件,其中受理24件,不予受理5件。受理案件已审结23件,其中维持7件、驳回2件、撤销并责令重作4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职责1件,调解或和解后终止8件。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设立县工业园区和商会联系点,通过集中座谈、入企走访、电话联系和集中宣传等方式,加大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工业园区企业和商会组织成员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维权。自今年4月起 ,“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累计开展96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册。

    3.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诉源治理,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败诉案件数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和示范点创建工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提升律师执业公信力和执业水平。

    5.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出台并全面实施《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活动。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目标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少数干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有的乡(镇)、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动担当履职,切实推动落实。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大工作。20226月,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面依法治县相关文件,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实地调研,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法治上犹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领导带头学法,提升法治思维及能力。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常态化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上犹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上犹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2021年,上犹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赣服通”上犹分厅4.0,实现本地服务功能优化升级,上线本地特色服务事项100项,实现182项服务预约办、5项服务无证办、20项服务不见面完成审批,建立企业服务专区、老年人服务专区、无证办专区,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掌上政务服务能力。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周末、节假日及工作日午休时间“高频服务随时办、一般服务预约办”。建成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专区,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站,实现服务事项帮办代办全覆盖,规范运行。编制《上犹县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84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规范运行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服务窗口群众监督评价全覆盖,2021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评价数量达7万余件,满意率100%。实现我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全覆盖。公布县本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2张清单,实现1111项服务最多跑一次。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优化我县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限,实现企业开办,包括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和税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普通注销公示45天;简易注销公示20天)。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线上线下统一一套施工许可材料清单,采取并联审批制缩减至8项申请材料。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和并联审批,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1年完成四个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磋商。全力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管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温氏集团上犹养殖场成为全市首家告知承诺制环评获批项目。制定《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落实监管执法正面清单,10家重点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实现“人不在线,监管却在线”。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升

    1.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均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依法审核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决定)事项24件、重大合同(协议)25件、政策文件95件。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21年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2件规范性文件已报市政府备案。积极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领域、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涉及行政处罚和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我县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全县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上犹县行政执法职权与责任分解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上办发〔202130号),实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规定每月1-25日原则上不入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对县本级30个行政执法主体和14个乡(镇)政府进行编号。新办、换发行政执法证件91件,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93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发出9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整改落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2021年全县随机检查事项390项,检查对象23537个,参加抽查人员481人,在线开展双随机142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1件,开展日常巡查307次,开展联合检查26次。

    3.推进依法防控常态化。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2021年我县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保持“零确诊零疑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恢复,取得了“两不误、两促进”“六稳”“六保”突出工作成效。

    4.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大力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召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2021我县公安机关共接收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9件,其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1件,销售伪劣产品案件1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非法经营案件1件、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件1件、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件。

    6.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确保改革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有效规范

    1.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21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7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4件。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2021年共公开政务信息25198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重大规划设计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政府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3.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全县上报社会信用数据总量突破219万余条。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大力建设“信用上犹”。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和谐稳定日益巩固

    1.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强化资源整合,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织密网格化管理,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全县各级综治中心全年处置各类问题5.6万余起,在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印发<上犹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办发〔202124号),有效整合了行政复议职责。同时,成立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为县司法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并在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着力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其中受理15件、不予受理1件,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仅1件。

    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深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律师执业公信力推动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

    4.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分级预警、归口处置、依法化解。持续发挥交通事故纠纷等十大调解平台、“王小明调解工作室”“退役军人工作室”“商会帮忙团”等本地调解品牌效用,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线上调解等,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全方位推动一站式就近快速化解纠纷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236件,成功化解6163件,成功率98.83%(其中排查化解突出矛盾22件,化解成功率100%),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事)件发生。

    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活动。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十佳百优”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目标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少数干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有的乡(镇)、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动担当履职,切实推动落实。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大工作。202111月,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暨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审议通过《法治上犹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上犹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实地调研,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法治上犹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领导带头学法,提升法治思维及能力。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常态化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新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中共上犹县委上犹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上犹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上犹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2020年,上犹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县本级保留行政许可至199项,对比原来的县级保留371项行政许可,精简率为46.4%。扎实推进乡镇赋权。组织编制了《上犹县乡镇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明确乡镇行政权力底数为201项,其中乡镇承接省政府赋予的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94。积极推动工业园区赋权。赋予县工业园管委会“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等8项市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权属清晰、职责明确、服务提速”。指导园区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速建设“赣服通上犹分厅”3.0版,实现了包括不动产登记业务等30项高频事项在“赣服通”上犹分厅可办理;上线了441项公共服务事项,51项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梳理上报了5项“无证明办理”事项;梳理上报了本级电子证照14类,已上线12类。深化“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改革,实现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158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只跑一次”1019项。创新“政务服务+邮政”合作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在家可办”。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了高频服务随时办、一般服务预约办。配合落实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其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和带方案出让土地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6个工作日和60个工作日。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

    3.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对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做到依法登记。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围绕优化营商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司法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着力推进了法律实施精细化、监管执法规范化、司法保护平等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法律服务多元化。开展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废止1件,修改1件,继续保留3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全面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共对19400万元以上招标项目进行了监管,节约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营商环境竞争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了我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门户网站功能,强化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应用,推动“信易贷”工作,加快建设“信用上犹”。

    (二)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完善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均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2020年,我县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均已报市政府备案。

    3.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县积极开展涉及民法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岀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2个,拟废止、修订数量和已废止、修订数量均为零。

    4.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县四套班子聘请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领导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经省司法厅批准,我县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及司法局分别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为我县政法、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2020年,共公开政务信息37961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重大规划设计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其他四个单位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大领域的执法机构均印发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执法队伍整合到位。

    2.着力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我县14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已组建并挂牌运行,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除安和乡和寺下镇空缺外,其他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已配备到位。14个乡镇160人按要求申领了执法证件,并举办了全县乡镇审批服务执法专题培训班,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发布了《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上府发〔202014号),对全县43家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公告确认。建立健全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选取了15家企业作为行政检查监测点。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书面通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对因机构改革、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及时进行清理,共清理注销执法证件113本。

    4.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大了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2020年,县市监局共立案查处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猪肉案件3起,哄抬物价销售大米案件1起;县公安局共立案查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及有害信息案件1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件1起,其他涉疫情防控案件108起,有效打击了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疫情期间我县社会安定有序。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坚持依法防控疫情。根据疫情防控实践,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建设我县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制度。在全县范围内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注重舆情引导,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

    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赣州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五项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2020年,我县随机检查事项366项,检查对象23110个,参加抽查人员488人,在线开展双随机57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52件,开展日常巡查939次。

    8.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我县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2020年,公安机关共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0起,其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件,非法采砂案件1件,非法经营案件1件,销售伪劣产品案1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擅自改变林用地案1件。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力求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2020年以来,县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10件,不予受理1件,已办结9件,其中维持6件,责令履行1件,终止2件。

    2.强化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以来,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53件,均按时提交行政应诉答辩状等相关应诉材料。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职均按时出庭应诉,今年以来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3.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和方式做好信访工作,促进信访案件依法解决。依法受理信访事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打击闹访行为,认真开展信访事项的复查。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少数干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2.个别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视不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薄弱环节;

    3.有的乡(镇)、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含加

    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其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明确目标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实地调研,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法治上犹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县委书记赖晓岚担任中共上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余业伟担任第一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协调小组,分别由副县级领导担任负责人,切实加强了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驾护航,真抓实干开创法治上犹建设新局面。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2021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

                           中共上犹县委上犹县人民政府

                                  202125

上犹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上犹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上犹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及时对上犹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同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新思路、新要求,制定下发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压实工作责任,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法治宣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水平。此外,组织县直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网络自媒体等途径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活动。
      (三)加强工作督促落实。根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制定了《上犹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明确了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应用等具体事项。根据考评方案,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县属有关单位共43个考评对象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评价,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于2019年1月19日制定印发了《上犹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上办发〔2019〕1号),积极落实党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调整和优化县政府机构和职能,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6个,认真做好了各政府机构职能的划转和承接工作。目前,县本级党政机构改革涉及的35个单位(部门)均已印发“三定”方案或下发职责机构编制事项调整通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持续推进,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进一步优化。
      (二)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承接上级取消下放权力事项,共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201项,取消行政权力309项,调整行政权力370项。县本级行政许可共208项(其中承接上级下放179项、受上级委托实施12项),精简率为44%。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均逐项制定了标准化办事指南,对取消事项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此外,严格按程序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目前我县权责清单调整为4347项,实现政府权力事项“无死角”、权责清单全覆盖。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上犹县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度上犹县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等文件,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了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等社会信用体系制度。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上报社会信用数据总量1021697条,其中上报数据1007452条,双公示14245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下发了《上犹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上府发〔2019〕9号),文件明确规定,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审议的涉法事项,以及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等,都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均不得提交讨论或下发。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加强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
      (三)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积极组织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发现与先行开放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合法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完善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均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作出决策。
      (二)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县四套班子聘请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领导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经省司法厅批准,我县司法局、公安局分别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全年公开政务信息3万余条,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获省先进。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重大规划设计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快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我县全面推进了农业、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环保、城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将城建、房管、交管等部门276项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移交县城管局集中实施,人员编制经费同步调整,加强了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市排名前列。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赣州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五项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截止2019年12月,我县随机检查事项230项,检查对象22792个,参加抽查人员484人,在线开展双随机142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5件。积极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截止2019年12月,累计推送监管行为数据2835条。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我县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19年,我县公安机关共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起,其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非法采砂案件2件,非法经营案件1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事项都需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专业调处平台建设,规范化打造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等14个行业性调处中心。切实推进预防“民转刑”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实行三级预警,引入心理服务,确保此类案件的妥善化解。2019年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命案,调解各类纠纷1000起以上,化解率90%以上。
      (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力求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2019年县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数12件,受理11件,不予受理1件,已办结7件,其中维持3件,确认违法3件,终止行政复议1件。
      (三)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制度,于2019年9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工作的通知》。2019年,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31件,均按时提交行政应诉答辩状等相关应诉材料,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职均按时出庭应诉,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2019年,以县政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共计4件。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比如,少数干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有的乡(镇)、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仍然还存在一些不顺畅。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司法部对口支援我县为契机,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