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梅水乡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实用面积1915平方米,医疗机构类别为乡卫生院,非盈利经营性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现有病房20张,业务范围包含: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等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编制数11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3人。聘用人员7人。
第二部分 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犹梅水乡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21.57万元,比去年预算收入预算总额增15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7.1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6.2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89万元,专项收入72.24万元;事业收入184.4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3.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21.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6.5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7.1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万元;项目支出349.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8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卫生健康支出245.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66%;一般公共卫生支出164.89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1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24万元,比上年减少107.56万元,具体支出的情况是:卫生健康支出61.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5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政府采购总额6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购买医疗救护车1辆,临床医用超声波设备1台,台式计算机5台,便捷式计算机1台,其他办公设备、多功能一体机、柜类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部门预算中3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139.89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39.89万元。
其中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
1. 项目概述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 立项依据 《江西省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3. 实施主体 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
4. 实施周期 一年
5. 年度预算安排 139.89万元
6. 年度绩效目标 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类项目规范实施,切实提高社会效益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犹县梅水乡卫生院“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6.14万元,比上年增长34.9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单位购置了医疗救护车一台。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下乡入户随访、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宣传等。
其中:
公务接待费1.14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医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上年预算只减不增的原则。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30万用于购买医疗救护车,5万元用于医疗救护车日常运行及维护等。
因公出国费0万元。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1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公开表中实际使用的功能科目(到项)进行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