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犹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市乡振字〔2021〕5号)要求,经村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审议程序,调整了上犹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录入表(附件),请各乡(镇)、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上乡振字〔2021〕6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切实提高项目知晓率和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上犹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录入表
附件:上犹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录入表
中共上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