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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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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上犹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30日

上犹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要求,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落实中央5年过渡期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排头兵。资金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创业就业、巩固三保障成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五大扶持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目标

整合和优化资金使用,突出抓好产业发展、稳定就业、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持续稳定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统筹整合范围及方式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赣发[2018]6号)以及《江西省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21]6号)的要求进行资金统筹整合,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

四、年度统筹规模、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安排

(一)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及金额

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和参照上年资金规模,我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17163.59万元(详见附表1)。

(二)2023年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库,2023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163.5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以下五大扶持工程项目。

1.产业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及目标:一是做好农业产业规划工作,优化调整产业帮扶政策,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用足用好富硒资源,通过多元化融资、培育龙头企业、加强营销策划、增强茶旅融合等举措,推动茶叶、油茶、蔬菜、食用菌、水果等特色农业扩规模、提效益。强化“五个一”产业扶持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形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经营主体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包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引导人才、资本、技术、土地等要素流向乡村振兴。加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力度,增强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二是继续实施“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等项目,鼓励和扶持发展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产业,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做好信贷后续监管,及时足额安排各类贴息资金。三是用于乡村旅游及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产业发展项目。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820.24万元。

(3)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组织部、水利局、相关乡(镇)等。

(4)时间进度:2023年12月底完成。

2.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及目标:一是有序推进农村基础道路及产业道路建设,巩固和提升农村村道条件,改善产业园区贸易条件;二是继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三是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继续巩固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幸福指数和群众的满意度。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66.80万元。

(3)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统战部、各乡(镇)。

(4)时间进度:2023年12月底完成。

3.创业就业项目

(1)建设任务及目标:一是加强就业监测动态管理。依托省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和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强系统数据比对,常态化开展全县劳动力就业情况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做好全县劳动力务工信息动态更新,掌握外出就业和回乡创业人员数据。同时,依托监测数据,完善政策扶持、资金奖补、就业服务等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创新开展就业帮扶模式,吸收更多的脱贫人口创业就业。将扶贫公益性岗位统筹转换成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在涉及项目建设和管护中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广泛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壮大,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大乡(镇)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促进农民在家门口创业就业增收。三是建立健全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围绕玻纤新型复合材料等重点产业用工需求,与职业院校、园区企业、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深度衔接,培养一批产业技术工人,助推农民向职业化方向发展。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00万元。

(3)责任单位: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乡(镇)。

(4)时间进度:2023年12月底完成。

4.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雨露计划”)

(1)建设任务及目标:做好“雨露计划”工作,做到扶志和扶智紧密结合。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26.55万元。

(3)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4)时间进度:2023年12月底完成。

5.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1)建设任务及目标:加强安置点社区管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提升社区公共管理服务功能。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万元。

(3)责任单位:发改委、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等。

(4)时间进度:2023年12月底完成。

五、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

(一)实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专户管理制度

1.整合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整合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涉及贫困户个人的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直接打入个人社保卡账户。

2.项目实施归口负责制。按照扶持工程的分工进行项目管理,项目立项、审批、验收、检查等各项工作都由各扶持工程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到项目到部门,责任到部门。

(二)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监管

所有项目都必须按照《上犹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规定》(上府办发[2020]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上府字[202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上府办发[2019]14号)等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县纪委、检察院、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划方案、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进度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各类节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又好又快完成,充分发挥扶贫项目效益。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投入机制

建立稳定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机制,安排并落实好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预算。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突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形成社会各方面投资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良好局面。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在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同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三)强化监管,完善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使用监督机制

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公告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项目顺利实施。发挥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项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依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提高使用效益。

附件:1.上犹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统计表

     2.上犹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调整分配表

     3.上犹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总项目计划表

附件1:上犹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统计表

附件2:上犹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调整分配表

附件3:上犹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总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