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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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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动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现将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项目公告公示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犹县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上精扶办字〔2018〕56号)的有关规定,在县政务网站公布年度项目计划;各乡(镇)在政务公开栏公告巩固拓展项目计划及批复情况;项目村委会用固定公示牌公告巩固拓展项目计划、资金等内容;在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按照县级规定的统一标准模式设立永久性公示牌,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项目知晓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保质按时完成项目计划

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项目程序,依据相关规定确定项目施工方,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等相关要求,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前竣工、完成验收和资金拨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改变项目计划的,必须按程序重新申报。

三、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按规定做好对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和项目资金拨付,做好项目的后续管护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巩固拓展资金项目的扶持效益。县乡村振兴局要组织各乡(镇)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到项目录入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1.上犹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

     2.上犹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表

附件1:上犹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2:上犹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表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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