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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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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上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已经上犹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赣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对标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变老区思维为湾区思维,对标先进经验,聚焦短板弱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力争全县营商环境在全市乃至全省“站前列”“创一流”,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促进市场主体投资更加便利,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积极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改革方向,积极推进人力资源、资金、技术、土地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增强公平透明市场环境法治保障水平,3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和最佳实践,全面推进深化改革。

(三)强力推动改革任务走深走实。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各项改革,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系统集成、整体推进,推动市县两级、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攻坚,将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四)提升市场主体办事创业服务效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入犹“无差别”办事体验,实施行政审批“六减一增”专项提升行动,政务服务提速提效。

(五)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加强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运用,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推动基础数据资源归集打通,全面实施“一站办”、“一窗办”和“一次办”。

(六)深入推进法治环境公平公正。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强化分级分类管理理念,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覆盖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七)积极促进城市包容普惠创新。以科技创新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深入开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度,加快完善交通、文化、教育、医疗等基4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开放包容性市场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县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指标提升行动方案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配齐工作力量,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改革攻坚,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有序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对接落实,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定期调度。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建立季度统筹调度制度,定期将进展情况报送县领导并通报各乡镇各部门。总体方案任务推进工作由县优化营商环境办牵头抓总调度,各指标提升行动方案任务推进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调度,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指标提升行动方案牵头单位每季度定期调度汇总行动方案推进情况,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3日前报县优化营商环境办。

(三)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典型示范宣传作用。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开辟专栏,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曝光问责“怕慢假庸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

附件一.企业开办及注销提升行动方案(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

附件二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国网上犹供电公司、县发改委牵头)

附件三获得用水用气提升行动方案(县住建局、县自来水公司牵头)

附件四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附件五纳税提升行动方案(县税务局牵头)

附件六获得信贷提升行动方案(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

附件七执行合同提升行动方案(县法院牵头)

附件八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行动方案(县人社局牵头)

附件九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县财政局牵头)

附件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提升行动方案(县发改委牵头)

附件十一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县行政审批局牵头)

附件十二知识产权提升行动方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附件十三市场监管提升行动方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附件十四人才保障提升行动方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